【桔城警事】僥幸終被拘!受害者不是違法的理由
2026-04-30 10:16:35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姜紅玉 | 作者:付佳儀 尹方倩 潘浩 | 點擊量:6146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付佳儀 尹方倩 潘浩)自己失竊心不甘,轉而偷車錯上錯。僥幸終難逃法網(wǎng),守法才是正道行。
近日,洞口縣公安局花古派出所行政處罰一名盜竊違法行為人。
4月4日,花古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,其停放在縣城某醫(yī)院門口的電動車被盜。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(xiàn)場勘查,通過摸排走訪和連夜分析研判,成功鎖定嫌疑人譚某忠。
次日上午,民警在其住所將其抓獲,并現(xiàn)場追回被盜電動車。

經(jīng)查,此前譚某忠因陪護住院妻子,自己的電動車被人偷走(當時未報警,現(xiàn)另案處理)。心中一直憤懣不平,在僥幸心理驅使下,他竟將他人電動車推回家中,從受害人淪為違法者。
經(jīng)詢問,譚某忠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

目前,違法行為人譚某忠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,被盜電動車已歸還受害人。
警方提醒,電動車、摩托車停放時務必上鎖,并停放在安全區(qū)域,財物被盜請及時報警,切莫因一時憤懣或僥幸心理,以身試法,從受害者變成違法者。守法,才是正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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